【传真】软件学院开展党的宗教工作相关政策法规宣传教育|普及正确宗教法规,树立科学宗教信仰

2021年12月11日 19:00  点击:[]

本站讯(实习记者 李婉婷 报道)为树立正确宗教观念,加强相关的教育引导,宣传并普及国家相关法规,软件学院各个辅导员下至班级,开展以“党的宗教工作相关法规宣传”为主题的班会教育。

2021123日至4日,中共中央总书记、国家主席、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出席全国宗教工作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。习近平在讲话中强调“九个必须,其中之一就是“必须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”。习近平还详细指出,要支持引导宗教界加强自我教育、自我管理、自我约束,全面从严治教,带头守法遵规、提升宗教修为。要加强宗教团体自身建设,完善领导班子成员的民主监督制度。要全面推进宗教工作法治建设,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。宗教活动应当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开展,不得损害公民身体健康,不得违背公序良俗,不得干涉教育、司法、行政职能和社会生活。

坚持宗教与教育相分离原则,我们应严格做到“两个不得”和“五个严禁”:“两个不得”,即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;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在学校进行宗教活动。“五个严禁”,即严禁在学校传播宗教思想、发展教徒;严禁在学校设立宗教活动场所、举行宗教活动;严禁师生建立宗教团体和组织;严禁师生在校内外参加或组织参加宗教活动;严禁穿戴宗教服饰、佩戴宗教标志。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必须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,不能在宗教院校以外的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传教、举行宗教活动、成立宗教组织、设立宗教活动场所。

共产党员、共青团员不得信教。《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》明确规定:“党员不准搞封建迷信,不准信仰宗教,不准参与邪教,不准纵容和支持宗教极端势力、民族分裂势力、暴力恐怖势力及其活动。”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第五十五条规定:“组织、利用宗教活动反对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和决议,破坏民族团结的,对策划者、组织者和骨干分子,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。对其他参加人员,情节较轻,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;情节较重的,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;情节严重的,给予开除党籍处分。”第五十六条规定:“组织、利用宗教势力对抗党和政府,妨碍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决策部署的实施,或者破坏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,对策划者、组织者和骨干分子,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。”《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》规定: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纲领,以马克思列宁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、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、科学发展观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行动指南。中国共青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团组织,是广大青年在实践中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学校,是中国共产党的助手和后备军。

中国共产党实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,尊重和保护信教自由,与宗教信仰者团结合作、互相尊重,并不意味着共产党员可以信教。我们党关于党员不能信仰宗教的原则立场是一贯的,从未有过丝毫动摇。党的各级组织和广大党员应保持清醒认识,任何情况下都必须毫不动摇坚持这一原则。在信教群众占大多数的一些少数民族中,允许党员干部在不违背原则立场情况下,尊重和随顺一些带有宗教色彩和宗教传统但已成为风俗习惯的活动,这要与党员信教区别开来。

新形势下,我们要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,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,分析我国宗教工作形势,研究我国宗教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,全面提高宗教工作水平,更好组织和凝聚广大信教群众同全国人民一道,为实现“两个一百年”奋斗目标、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。

因此,通过此次宗教宣传普及教育工作,我院师生应保持实事求是、坚持真理、反对迷信、反对盲从的科学态度,树立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世界观,成长为理想信念坚定、掌握科学武器的时代新人。



上一条:【传真】软件学院青年人才成长分享会顺利召开 下一条:软件学院开展2021年平安建设综治总结表彰大会

关闭